有关企业承诺书集锦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新时代,需要使用承诺书的事情愈发增多,相比于口头承诺,承诺书的约束力更强。怎么写承诺书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承诺书5篇,欢迎大家分享。
公司:
贵公司对我企业于日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级现场评审,所评审出的不符合项(详见评审不符合项扣分原因汇总表),我企业作如下承诺:
本企业承诺:在年月日之前按照评审扣分点及原因汇总表评审要求完成相应整改项。 本企业在整改期限内愿意接受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及贵公司检查。
企业负责人:
公司(公章)
年月日
我是相对贫困户 (户主姓名)我家共有 人,家庭成员是:。 我户充分了解了精准扶贫的有关政策,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000元,符合相对贫困户认定标准。我保证驻村工作队和村干部来我家调查的《贫困户信息采集表》等相关资料都是真实、准确的,无虚报、瞒报等行为。我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配合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干部建议的帮扶项目,踏实创业,勤劳致富,努力增加家庭经济收入,配合上级部门检查与认定,力争到年实现稳定脱贫。如果我不配合此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不积极发展帮扶项目,或有欺骗帮扶项目、资金等违反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任何处理。
承诺贫困户签名:
承诺日期:
为了进一步落实区委区政府“企业服务年”的工作要求,促进企业发展,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提升我局服务和工作水平,打造规划品牌,开展好“企业服务年·金牌服务在行动”活动,区规划局全体党团干部员工郑重承诺:
一、切实履行职能: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全面履行政府赋予的管理和服务职能,认真办理职责范围的服务事项,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
二、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改革审批制度、压缩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速度;严格执行工业项目“3天办结”、经营性项目“1周1清”,做到“时间不在我这里耽搁,服务不在我这里受阻”。
三、推行政务公开: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相关服务项目;公开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资格要求、必备手续、办理程序和时限承诺;公开工作人员身份和办公电话;免费制作公示牌(区“三房”及社会事业类项目);加强服务监督,实行阳光政务。
四、坚持服务社会:牢固树立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思想,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提高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为企业、为群众、为服务对象提供最准的咨询服务、最全的信息服务、最快的需求服务和最高的标准服务,提供全方位、全天候、全站式服务——金牌服务。
五、坚持廉洁从政:坚决贯彻执行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规定,不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不以任何形式向服务对象进行索、拿、卡、要,建设观念更新、管理科学、效率更高、服务更好的廉洁从政部门。
六、实行责任追究:区规划局工作人员违反服务承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xx区规划局“三位一体”考核细则》等有关规定问责,违反党纪政纪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xx区规划局全体党团干部员工信守以上承诺,坦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
20xx年x月x日
[案情简述]
付某是去年由外地到上海找工作的大学生,经历过艰苦的求职后,应聘到上海一家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付某碰到了一个问题:劳动合同附带有承诺书,内容如下:
本人被××公司招聘录用为合同制员工后,如果公司因实际情况未能履行劳动合同中部分条款的,本人表示理解并自愿放弃权利,不作异议。
承诺人:×××
××年×月×日
付某怕自己的`正当权益收到侵害,就问公司,如果不签行不行?公司方面回答说,不行。付某为了迫在眉睫的毕业、求职衔接,就签下了这个为日后带来麻烦的承诺书。在实际工作当中,付某碰到了如下的情况:
1、在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时间的条款规定:甲方实行每日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制。特殊情况,甲方有权变动乙方的休息日。
实际的日工作时间是一周六天制,每天8小时。6*8=48小时。
2、劳动合同中关于社会保险的规定:甲方按期为乙方向国家指定的机构缴付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以及参加其他有关社会保险。
但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对于合同中提到的社会保险一项都没有缴付。
[法理评析]
付某签下的承诺书属于劳动合同的附加条款,但这个承诺书不能随便增加劳动者的权利,减少用人单位的义务,而使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无效,只能说在违反了劳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的承诺书是无效的。
《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都有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这里的“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威胁”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失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从付某的情况看,付某在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如果付某不签承诺书,等于自动放弃了这个工作机会,而找工作的艰辛使得付某违心签下了承诺书。付某问单位不签行不行,单位说不行,违反了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除了违背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付某的单位还违反了《劳动法》关于日工作时间和周工作时间的规定。《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制度。”付某的单位实行每周工作48小时的工作时间,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但也有例外,《劳动法》第39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休息本法。”付某的单位是一家广告公司,不存在特殊生产特点,所以不在这个例外当
中。
至于社会保险,是《劳动法》明文规定企业必须承担的义务,早已成为社会企业默认的行为准则,如果还在这上面做手脚,不仅是对员工个人的权利造成了损害,对整个社会也造成了负面的影响,而根据《劳动法》第100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上海市出台了很多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规定,并都设了相应的处罚数目。所以付某的单位不缴付社会保险费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总结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付某和单位签订的承诺书属于无效合同条款,但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的有效性,而且由无效条款给劳动者带来的损害,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法》第97条规定:“用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54条规定:“由于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于月 部门任职 岗位,为明确本人在工作期间之责任和职业道德,我自愿承诺签署并认真执行下列承诺事项:
一、作为一名守法公民,我拥有完全的判断能力与责任能力,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谨防危及自身、他人、公司的危害结果发生,如有违反,我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承诺入职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所提供的资料信息都是真实可查的,这些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离职证明、学历证明、各项专业证书、照片、历史背景、工作经验、求职简历与入职登记表中的信息及其他由本人提供的资料信息。如在签署劳动合同之后,公司发现本人提供的上述信息有欺诈成分的,本人同意公司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三 、本人承诺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与任何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并且不存在任何没有处理完的法律责任。如果该承诺不属实,则本人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由本人独立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并有权随时解除本人的劳动合同。
四、本人承诺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我已学习和明确,并愿意在劳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和履行各项制度;若有违反,愿意接受公司相关处罚,触犯法律的,愿承担法律责任。
五、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不在外兼职,并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因工作需要将服从加班的安排和接受岗位调配。
六、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自觉维护公司荣誉,不利用职务之便贪污舞弊,不泄露和探听传播不良信息,不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文件等不正当手段来从事其他活动。
七、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自觉维护公司利益,不侵占公司、同事或客人的财物、不贪占、无故损毁公司财物,对与本人发生的相关业务经费,愿意接受公司的调查和处理。
八、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遵守公司保密规定,保守公司秘密,不将公司的任何材料带离工作场所,不向他人泄露公司秘密,保证不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言论,更不做中伤公司的事,自觉维护公司声誉。
九、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戴公司提供的工作服等劳保用品,并保证整洁;中途辞职,所发放的劳保用品需要根据情况从工资中扣除,若遗失,则按价赔偿。
十、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个人意见或建议,保证做到逐级反映;
当反映意见或建议未获解决或采纳时,保证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反映。如确需当面反映时,保证在工作结束后进行。
十一、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本人保证遵守公司薪酬保密规定,不向他人透露自己薪酬或探听他人薪酬;如有违反,则公司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本人罚款、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行政处分。
十二、 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因故申请离职时,我将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呈报公司,并在公司同意后并办妥相关移交手续后离职。如擅自离职,甘愿将本人未领的所有工资、福利等作为违约处罚。
十三、离职后,不得单独或联合他人实施有损公司利益和诋毁公司形象的行为,不得直接、间接或变相利用未经允许的公司品牌和资源的任何业务;若有违背,则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十四、未经公司书面授权同意,本人以公司名义所做的任何有损公司利益和名誉的行为均由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与公司无关。
十五、如发生上述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公司有权按照公司规定与我终止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十六、 该承诺书将自动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 诺 人: 身份证号码:
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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