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学生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5-01-04 15:03:18
幼儿园学生安全责任书

幼儿园学生安全责任书

在当下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责任书,责任书是写明责任范围、职责的文书。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责任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幼儿园学生安全责任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幼儿园学生安全责任书1

幼儿园工作安全第一,安全工作教师先行,为了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落实责任,尽量杜绝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园本着“安全工作,预防为主”的管理方针,特与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

1、各班教师在幼儿入园之时起便对幼儿的安全负责,各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班幼儿出现安全问题,班主任负主要责任,班主任要高度重视幼儿的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管理,认真督促落实好班级各项安全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教学活动的安全由组织教师负责,各教师必须重视每个孩子,让每个孩子在自己的视线之内,并及时清点各班人数。

3、各班严格执行接送制度,有不熟悉的家长接孩子,一定要与其家长取得联系,未成年人不允许接送孩子,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4、户外游戏要确保幼儿安全,教师不得让幼儿“放任自流”,要有计划的组织指导幼儿活动,科学锻炼,确保每一个幼儿活动的安全。

5、各班注意用电安全,严禁幼儿触摸各种电器,并结合实际随机向幼儿进行自救、健康、安全等教育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

6、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不得私自外出,如果私自外出,幼儿出现安全问题,后果自负。

7 、在工作中,如果因教师管理不善,失职,在可避免性情况下造成对幼儿伤害,教师要负责幼儿的全部医药费外,造成严重后果的教师xx职。

8、教师上课期间不准随便离开教室,课堂上除教幼儿知识外,还要负责幼儿上课期间的人身安全,教师对幼儿一定要细心、耐心和爱心,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若在本节课幼儿受到伤害,由本节课教师向家长解释,并根据幼儿受伤害程度,扣当事人本月度奖金。

9 、下课期间,任课教师负责幼儿饮水、上厕所等安全工作,若幼儿受到伤害,由任课教师负责。

10、接车教师要认真负责坐车幼儿的安全,必须把幼儿安全送到家长手中,否则不能离开幼儿。

11 教师要时刻和孩子在一起,组织好从入园到离园的各项活动,任何时候孩子都不能脱离老师的视线,这个过程中,如果因教师的擅离职守和不负责任,而造成意外事故,由当事人负责,如果触犯了法律,由当事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2 教师在组织各项活动前,一定首先要检查好场地和环境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当确认安全无误时方可进行活动,如果发现大型户外玩具日久失修、螺丝松动脱落;活动场地凹凸不平;建筑物、物品、玩具或桌椅有锋利的棱角;电源插座过低、电线老化;消防设施损坏等安全隐患,要及时维修处理,自己处理不了的,要及时上报园长,如果领导没有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由幼儿园负责;但是,如果老师没有做到细心排查场地或没有及时上报而发生意外事故,由本班教师负全责。

13 等待家长安全的接走孩子,如果因教师擅离职守,或不负责任而造成的意外事故,教师负全部责任。

14。孩子带入幼儿园的药品要专橱存放,专人管理,教师一定要按家长的要求和剂量亲自看着并指导和帮助孩子喝药,喝药后的药瓶等及时处理掉,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教师没有做到以上的`要求,出现的责任事故有当班教师负全部责任。

15。认真做好晨午检,保证晨午检工作不流于形式,掉以轻心,值班老师要通过看、闻、问、摸等手段了解孩子的身体状况,看清楚口袋、书包等处有没有带着危险的物品,若因为此环节的纰漏而发生危险事故,则由本班老师负责。

16 。就餐后注意好孩子的午睡情况,老师不能睡觉,要准备随时给孩子盖被,照顾大、小便,和随时应付突发性事件,确保孩子安全、健康。

17 、以上规定凡幼儿出现不安全事故,视其情节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让幼儿园里人人、处处、事事、时时都把安全放在首位,让每个孩子都安然无恙地渡过童年的美好时光,平安、快乐、健康的成长!!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有效。

  园方(签字):

  教师(签字):

幼儿园学生安全责任书2

幼儿园工作安全第一,安全工作教师先行,为了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落实责任,尽量杜绝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园本着“安全工作,预防为主”的管理方针,特与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

1、各班教师在幼儿入园之时起便对幼儿的安全负责,各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班幼儿出现安全问题,班主任负主要责任,班主任要高度重视幼儿的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管理,认真督促落实好班级各项安全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教学活动的安全由组织教师负责,各教师必须重视每个孩子,让每个孩子在自己的视线之内,并及时清点各班人数。

3、各班严格执行接送制度,有不熟悉的家长接孩子,一定要与其家长取得联系,未成年人不允许接送孩子,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4、户外游戏要确保幼儿安全,教师不得让幼儿“放任自流”,要有计划的组织指导幼儿活动,科学锻炼,确保每一个幼儿活动的安全。

5、各班注意用电安全,严禁幼儿触摸各种电器,并结合实际随机向幼儿进行自救、健康、安全等教育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

6、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不得私自外出,如果私自外出,幼儿出现安全问题,后果自负。

7、在工作中,如果因教师管理不善,失职,在可避免性情况下造成对幼儿伤害,教师要负责幼儿的全部医药费外,造成严重后果的教师xx职.

8、教师上课期间不准随便离开教室,课堂上除教幼儿知识外,还要负责幼儿上课期间的人身安全,教师对幼儿一定要细心、耐心和爱心,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若在本节课幼儿受到伤害,由本节课教师向家长解释,并根据幼儿受伤害程度,扣当事人本月度奖金。

9、下课期间,任课教师负责幼儿饮水、上厕所等安全工作,若幼儿受到伤害,由任课教师负责。

10、接车教师要认真负责坐车幼儿的安全,必须把幼儿安全送到家长手中,否则不能离开幼儿。

11、教师要时刻和孩子在一起,组织好从入园到离园的各项活动,任何时候孩子都不能脱离老师的视线,这个过程中,如果因教师的擅离职守和不负责任,而造成意外事故,由当事人负责,如果触犯了法律,由当事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2、教师在组织各项活动前,一定首先要检查好场地和环境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当确认安全无误时方可进行活动,如果发现大型户外玩具日久失修、螺丝松动脱落;活动场地凹凸不平;建筑物、物品、玩具或桌椅有锋利的棱角;电源 ……此处隐藏1095个字……进行体育训练要严格按照老师、教练的要求做,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不准拿体育器材打闹。

8、注意饮食卫生,不随便吧吃零食,不在路上小摊点购买零食,不吃不卫生的食品,就餐时注意卫生。

9、外出旅游时,不到危险的地方玩耍,不相互拥挤,并注意走路、骑车、乘车等安全,集体活动要听从老师的安排,不擅自活动。

10、严禁玩火。防止火灾发生,遇见火警时,要及时报告成年人,并要离开火场,保护自身安全,方便成人救火。

11、放学后按时回家,不许在学校、同学、电子游戏厅等娱乐场所逗留,外出玩耍要先跟家长大招呼,路途较远,较偏僻的学生往返时要结伴而行或让家长接送,在回家路上不要接受陌生人的礼物或邀请。

12、在夏季要注意防雨和雷电,禁止到池塘洗澡,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不到危房、断壁边玩耍。

13、学生在离校后、双休日及节假日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家长负责。

以上规定关系到每个学生的人身安全,全体学生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家长要经常不断的教育自己的孩子遵守上述规定,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本规定一式二份,学校、学生(或家长)各保存一份。

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学生签字:

幼儿园学生安全责任书6

为了切实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幼儿不安全事故,保护幼儿、幼儿园的合法权益,健全幼儿园、家庭、社会一体化教育网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省、市、县、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特与班主任、幼儿、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一、安全责任

(一)交通安全责任。

1.幼儿上下学路途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幼儿及监护人承担责任。

2.幼儿离园较远的由父母接送上学。

3.幼儿上学、放学、返园、离园途中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幼儿及监护人、肇事方承担全部责任。坚决禁止幼儿上学乘坐摩托车、农用三轮车等其它机动车辆上学,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幼儿及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园外安全

在下列时间段造成幼儿伤害事故,由幼儿、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1.节假日、周末时间;

2.幼儿因病因事请假或无故逃学期间;

3.幼儿请假未获批准而私自旷课离园期间;

4.幼儿园每天除正常在园时间段以外的时间。

(三)园内安全

1.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幼儿伤害事故的,由幼儿及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1)住家幼儿两饭期间不回家吃饭或提前到园发生的安全事故.

(2)幼儿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幼儿园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而为之造成的安全事故。

(3)幼儿或监护人知道幼儿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以书面形式告知幼儿园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4)幼儿身体状况、行为、情绪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幼儿园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5)在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及幼儿园工作时间以外,幼儿自行滞留幼儿园或者自行到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

(6)上课不听从老师的统一组织,私自活动或不按要求活动造成的安全事故。

(7)幼儿违犯校纪校规打架斗殴造成的安全因素由双方幼儿及家长根据情形承担相应的责任。

(8)幼儿上活动课因不按指导老师的要求造成的安全事故。

(9 )幼儿园严禁幼儿携带小刀、棍棒、器械、易爆易燃等危险物品,幼儿经教育不听因携带危险物品而造成的自伤或伤及他人的不安全事故。

(10)幼儿园要求幼儿一律穿平底鞋,因穿高跟鞋或皮鞋等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

(11)幼儿不得在电源、取暖炉周围玩火、烘烤东西。注意防火、防电。因幼儿不听幼儿园教育造成的一切用电、取暖等安全事故。

(12)幼儿不得携带贵重物品上学,因携带贵重物品发生的丢失事件。

(13)因幼儿违犯法律法规、校纪校规造成的公共财物、师生财物损失或丢失的安全事故。

2.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幼儿伤害事故,幼儿园已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幼儿园不负责任:

(1)地震、雷击、洪水、疫情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幼儿园外的突发性、偶发侵害造成的;

(3)幼儿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幼儿园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4)幼儿自杀、自伤的;

(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6)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

(四)饮食安全责任

幼儿园要求幼儿自带食物、水等食品,早餐、晚餐应回家用餐,所有幼儿不允许购买三无食品、不卫生食品用餐。幼儿因购买三无食品、不卫生食品、饮料或喝生水造成一切安全事故由幼儿及监护人负全部责任。

二、事故处理

1.幼儿发生伤害事故,班主任应及时告知监护人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救助受伤害幼儿。

2.发生幼儿伤害事故,幼儿园与受伤害幼儿的监护人或事故责任双方监护人可在自愿的前提下,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也可书面请求公安机关进行调解。

3.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可由当事人依法直接提起诉讼。同时幼儿园保留诉讼权。

三、事故赔偿

1.幼儿对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赔偿。

2.幼儿园鼓励、提倡幼儿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幼儿园为幼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创造便利条件,但不强行保险。

3.幼儿发生安全事故,经幼儿园调解生效后,各责任人必须履行相应的责任。

4.受伤害幼儿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幼儿园正常教育秩序,或者侵犯幼儿园、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在校幼儿的合法权益的,幼儿园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要求赔偿。

5.违犯幼儿园纪律,对造成幼儿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幼儿,除承担经济赔偿外,幼儿园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说明:

1.依照《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XX年第12号令),幼儿园对未成年幼儿不承担监护职责。本责任书中所称“监护人”,系指幼儿家长或家长委托监护幼儿的其他亲属。

2.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幼儿园、班主任、监护人各存一份。

有效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班级:班幼儿(签名)

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家长或监护人(签名并盖章)

班主任(签名):×××

幼儿园(盖章):××××幼儿园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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